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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执法部门:法华金龙涉嫌卖仿冒葡萄酒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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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微博)》刊发《国内多家公司仿冒拉菲被查 涉案金额或超百亿》,引来相关企业的高度关注和反应。为还原事实,本报展开进一步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当事公司法华金龙酒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华金龙)旗下有一款自称进口自法国、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在法国并无此葡萄酒及相应厂商的情形下,该公司却对外销售这种“法国葡萄酒”,并能出示相应的“海关单据”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该公司已因涉嫌卖仿冒法国葡萄酒被查。

执法部门:相关产品被封存扣押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确认说,法华金龙因为涉嫌销售仿冒国外葡萄酒被查。他同时解释说:“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起并督办。案子仍在查处之中,一直没有对外公开。”该人士补充说明道,法华金龙涉嫌仿冒法国葡萄酒的 “相关产品已被封存扣押。”

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查尔斯·美诺海的助手刘剑作为举报方代表,也受邀参与此次市场查处行动。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认说,3月29日,她与国家质检总局、深圳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去了法华金龙,并查封了该公司仓库及相应门店。

刘剑介绍,法华金龙涉嫌销售假葡萄酒,涉及量巨大。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亚洲事务顾问王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在该次查处过程中,法华金龙在深圳的仓库中,近上百万瓶仿冒法国葡萄酒被查扣。

不过,此数据未得到官方及法华金龙的确认。

在法华金龙公司网站“公司简介”栏中,该公司自称为 “中国进口葡萄酒市场的先驱”,在该公司的宣传海报上,这家公司对外宣称“年销量超过5亿瓶”。

但记者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法国葡萄酒品牌法拉斯拉菲尔 (FALLAS-RAPHAEL)已被证明为假冒法国葡萄酒。

涉嫌销售假冒法国葡萄酒

事件可追溯至去年4月。

王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其3年前便关注到中国有关厂商仿冒法国葡萄酒的问题。2010年4月,由查尔斯·美诺海代表法国工商业联合会向东莞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为法国执政党UMP下属组织,其职责是维护法国商户权益,在法国执政党UMP中,查尔斯·美诺海是全国政治顾问。

在接到查尔斯·美诺海的举报后,东莞工商局于2010年7月27日对被举报的相关当事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于去年12月20日发出了《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工商检处字[2010]第102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东莞市金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庄)于2010年6月21日,分别以40元/支、30元/支、70.01元/支、49.95元/支、55元/支的价格向法华金龙购买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法拉斯拉菲尔精选干红葡萄酒190支、法拉斯拉菲尔干红葡萄酒147支、法拉斯拉菲尔波尔多干红葡萄酒98支、法拉斯拉菲尔赤霞珠干红葡萄酒282支、法拉斯拉菲尔美乐干红葡萄酒258支,并从去年的7月1日开始销售上述葡萄酒。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3份”,证明这批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确为法华金龙进口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2份”,证明这批葡萄酒符合我国食品卫生要求。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说明,法华金龙在对东莞金庄销售的28张葡萄酒产品照片进行确认后,证实东莞金庄销售的这批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确为东莞金庄向法华金龙购进。而法华金龙在向东莞工商局出具的1份附发票和海关单据的情况说明书也证明,法华金龙卖给东莞金庄的这批标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都是法华金龙从法国进口的葡萄酒产品。

但是2010年6月23日,一份经法国外交部、法国商贸部公证,法国上诉法院翻译,中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出具的大使馆认证书(2010)法领认字第0004319号的法国律师调查函却明确指证,法国没有法拉斯拉菲尔(FALLAS-RAPHAEL)葡萄酒和其相应的公司。

而东莞金庄销售这批自法华金龙购进的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时,在专门制作的宣传内容中宣称,法拉斯拉菲尔葡萄酒产自法国法拉斯拉菲酒业(FALLAS-RAPHAEL)有限公司旗下的法拉斯拉菲酒堡。

在去年12月20日由东莞工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针对此宣传而作出的调查结果也认定,“‘法拉斯拉菲酒堡’是不存在的”,“法国法拉斯拉菲酒业有限公司”其实是东莞金庄法定代表人庄荣昌在中国香港注册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国企业。这批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的酒瓶贴纸上印的 “法拉斯拉菲尔”(FALLAS-RAPHAEL)是当事人虚构的,且“法拉斯拉菲尔”(FALLAS-RAPHAEL)亦未在国内注册成商标。

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调查人员提出质疑,既然法国并无法拉斯拉菲尔葡萄酒及相应的公司,法华金龙如何从法国进口这种酒?其附带相应的海关单据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等从何而来?

不过,东莞工商局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法华金龙未作任何处罚。

为此,去年12月30日,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查尔斯·美诺海向广东省工商局法规处提交行政复议。

卫生证书真伪之辩

今年2月26日,查尔斯·美诺海向我国国务院递交了一份名为 《中国假冒法国葡萄酒猖獗,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等事宜》的信件,此后,国家质检总局介入此事,并于3月29日发起了一次假冒葡萄酒专项治理行动,在此次行动中,法华金龙因涉嫌假冒葡萄酒而被采取行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法华金龙被查处的原因及出入境文件的由来等主要问题采访法华金龙相关人士,对方答复说,有关法华金龙的相关问题皆由代理律师负责。

法华金龙代理律师、湖北同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翟振轶于5月20日发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书面回复中仍然强调,东莞工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证据十二(海关单据复印件)、十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十五(法华金龙出具的情况说明)、十六(经法华金龙确认的有关照片)皆证明法华金龙销售给东莞金庄的酒均为合法进口的法国商品,且符合中国的卫生要求。”

法华金龙身上的“法拉斯拉菲尔谜团”尚未解开,有关进出口文件的真假又成焦点。5月5日,查尔斯·美诺海在发给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的一封检举函中进一步指出,“经法国工商业联合会调查,法华金龙公司海报上所列76款法国拉菲精选、拉菲庄园等系列所谓的法国葡萄酒均是假酒。至此,该公司涉嫌伪造和非法的手段骗取海关报关资料和商检卫生证书,贩卖海关报关资料和商检卫生证书的刑事犯罪,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而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中,法华金龙深圳一位经销商提供了一份编号为“NO:4701001100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卫生证书上的资料显示,这份卫生证书由深圳蛇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今年1月4日签发,授权签字人为陈歆。据这位经销商介绍,这是其从法华金龙购买名为拉菲精选等葡萄酒时,法华金龙向其提供的。

记者向翟振轶求证此证书的真假时,对方确认说:“卫生证书的编号确系法华金龙所有”。

但这份卫生证书中,产地为“法国”,到货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而启运地却是“中国”,运输工具为“汽车”。

当被问及 “自称进口自法国的拉菲精选等葡萄酒,启运地怎么会是中国”时,这位经销商坦言,“我也不太清楚。卫生证书是有的,但我也不知道真假。”

对此,翟振轶回应说,法华金龙进口的法国葡萄酒,会先存放在海关的保税区,而不是运到公司的仓库存放。发货时,直接由海关保税区发货,导致启运地是中国,而不是法国。

但王凯对此说法表示反对,称即使货物从保税区发放,发货地点也应是法国某地或某港口。

(每经记者吴丰恒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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