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7月21日电 (王子谦)记者21日从海南省农业厅获悉,为扩大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给,海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共同印发《2011年能繁母猪和仔猪补栏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安排5400万元补贴生猪生产。
补贴方案中海南省级财政补贴2400万元,根据能繁母猪存栏量、生猪出栏量及规模场饲养比重安排。海口、三亚等6市县各配套资金500万元。
能繁母猪补贴分为规模场(户)直补和散养户直补,原则上资金安排比例为7:3。规模场(户)直补对象为能繁母猪存栏30头以上,分为五个档次补贴10—50万元不等,享受补贴的规模场要以增长30%的速度扩栏;散养户直补按能繁母猪存栏数发放,每头补贴100元,获补贴饲养户要扩大能繁母猪饲养量。
补贴将坚持五个原则:扩大生产与平抑物价的原则,财政补贴和养户投入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与兼顾散户的原则,规范透明和公开公平的原则,规模发展和标准生产的原则。
海南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补贴提高能繁母猪生产能力,调动饲养户积极性,扩大生猪生产,实现“增总量、抑物价、保供应、促增收”的目标。据悉,通过项目实施,争取实现新增仔猪补栏30万头以上,新增出栏80万头,新增能繁母猪2.5万头。
据了解,补贴对象需向市县畜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核查无异议后,以转账或“一卡通”等形式直接获拨,补贴资金须在2011年10月30日前使用,11月10日后海南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将组织检查验收,逾期不使用部分将调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