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过在公安部门成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总队(下称“打假侦查总队”)的方式,解决了国内制假、售假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沃尔玛在渝销售假冒“绿色猪肉”事件,恰好撞到枪口上,成为该机构的第一个大案。
卖假货的代价
沃尔玛在渝10家门店及2家购并后的“好又多”门店销售假冒“绿色猪肉”,其在过去6年中高频度违法、违规,遭当地行政部门处以停业整顿15天,罚款269万元,37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据当地警方10月11日通报的信息,目前当地警方已经抓获沃尔玛重庆各门店销售假冒“绿色猪肉”的37名涉案人员,其中已依法逮捕了沃尔玛一个门店的2名负责人,刑事拘留25人,监视居住7人,取保候审3人。
涉案人员中,多数为管理层人员,但也有普通员工。
已经被逮捕的2人,分别是沃尔玛九龙广场店副总和生鲜部部长。其余涉案人员的批捕程序正在进行中。
当地警方相关负责人称,沃尔玛在渝销售假冒“绿色猪肉”涉案门店共12家,分布在该市7个区。在案件侦破后,当地警方已分别依法提请其所属辖区检察机关进行逮捕,九龙坡区检察院最早完成相关程序,所以11日率先逮捕了沃尔玛九龙广场店的2名人员。
目前,重庆市的其他几个区县检察机关尚在进行相关程序。据悉,这些人员被逮捕后,检察机关将移送起诉,交给法院公开审理。
沃尔玛在渝6年期间,共被工商部门查处21次,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犯案次数“越查越多”。其中2010年还被工商部门抽查到“62组食品样品中,有13组不合格,不合格率超过了20%”,且在被查处后一直不予回应。
“打假侦查总队”一炮打响?
“打假侦查总队”是国内第一个专事打假的警方机构。主要负责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组织、指导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沃尔玛出售假冒“绿色猪肉”于8月24日遭当地市民举报,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按当地新构建的食品安全案件处理机制,向警方通报,警方的“打假侦查总队”出面牵头,查处相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不过重庆市警方负责媒体事务的工作人员10月12日不愿就查处沃尔玛事件做出评价,也不愿提及该市“打假侦查总队”的相关事宜。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2日21时给本报回传了该公司对其重庆门店全部涉案的采访答复——“我们同意将重庆的13家沃尔玛商场暂停营业15天”,“自调查初始,沃尔玛中国总部即派出了专项工作小组,与重庆工商部门密切配合,直接领导整改工作,保证多项整改措施切实而有效地落实,确保重庆的商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不遗余力地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该回复没有就对消费者进行赔偿问题做出答复。
中国处罚体系太“宽松”
一家美国媒体报道称,中国有“地沟油”丑闻,也出现过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的问题,中国长期以来在质量监控、劳动者权益和其他工业问题上,都对外资企业表现得比本国企业更为严格。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如果真要说有什么区别,就是在设备、设施的要求上,对一些小型企业要相对宽松一点,因为小型企业不可能一下子就把所有的经营设备按高标准配备齐,但在产品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不过该人士也坦承,正是因为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位,对违法经营者的打击及处罚力度不够,才导致一些外资企业敢于一再挑战中国监管部门的执法底线。他说,对工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而言,自己手里面最大的处罚权限“最多只能是吊销其行政许可,吊销其工商执照”,而这在全国招商引资的大背景下,几乎不可能实施。
如果要做境内外对比,中国对违反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远比美国等发达国家宽松。
“沃尔玛要在美国敢这样做,早就被罚得倾家荡产了。”重庆市工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10月12日晚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说,一些外资企业自恃“江湖地位”高,有来历、有背景,公然挑战中国法律,不断测试监管底线,这是一种错误思维。
新华社11日播发的一篇稿件称,沃尔玛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屡次被曝光、失信的背后,是违法成本过低,虽遭百万罚款,但与其每年的巨额利润相比,仍是九牛一毛。
不过重庆市的解决方案对此有所突破:凡是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贩假的,只要触犯了刑律,该类行政案件立即移交给警方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