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出炉三种保障方案 员工可任选其一
继百事大中华区总裁孟可仕在致员工的信件中透露将制定“员工方案”后,昨日(11月30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微博)每日经济新闻听众:706410人+收听已收听最新消息 2011年12月1日 09:14【高新兴下调讯美电子收购价 三项盈利补偿承诺“看上去很美”】《每日经济新闻》本周对高新兴在11月推出的一系列高溢价资产收购行为进行了报道,引起广泛关注。11月29日晚间,高新兴突然对有关方案进行了修改。据公告,公司对讯美电子51%股权的收购价格,由之前的2.04亿元,下调12%至1.78亿元更多)》记者通过百事内部人士获得了该文件。
据悉,百事提出了3种方案,让员工自主选择。其中,两种方案均涉及补偿问题,补偿标准包括“法定经济补偿金标准”、“百事经济补偿金标准”两种。
此前,百事曾多次公开发布声明,承诺“若(康百联盟)获批准,灌装厂系统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雇佣条款和待遇将保持不变”,但对员工要求的补偿问题一直未有回音。
三种选择方案
昨日,百事某灌瓶厂工会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百事中国当天向该工会传达了一份书面文件,提出了3种方案供员工选择。他通过电话向记者透露了该文件部分内容:
员工有自主选择下列三个方案中任何一个方案的自由:
一,员工可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以往服务百事的年限继续累积,继续履行现有合同,一切照常。
二,对联盟有疑虑的员工,可在交易完成后,获得对百事以往服务年限支付补偿的方案(补偿标准参照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同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公司心存疑虑,不愿留用的,可在拿到补偿后离开。
三,对联盟有更多信心的员工,可在交易完成12个月后,获得对百事以往服务年限支付百事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的方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未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将重新开始计算;不愿意留用的,可在拿到补偿金后辞职。
“总体来说就是两个方面的:一是工龄延续,没有补偿;二是工龄买断,然后自己决定是去是留。‘两年不变’的承诺和之前一样。”这名负责人说。(注:“两年不变”是指百事和康师傅联盟完成后,灌装厂的现有百事员工将获得为期两年的聘用保障,岗位、薪酬、待遇等维持不变。)
两种补偿标准
昨日晚间,成都百事一名管理人员向记者传来了盖有“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的“正式员工保障方案”文件。记者将该文本与上述工会负责人的说法核对了一番,发现两者内容相符。
这份文件说:“因联盟计划所涉交易为境外交易、不涉及灌装厂法人地位及股东变化,根据《劳动合同法》,联盟计划并不影响灌装厂同员工的劳动关系……公司并无法律义务和责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过,百事出于“责任感”和“工会意见”、“员工意见”,制定了这份保障方案。
在阐述了“两年不变”的承诺后,该文件说:“如员工完成既定的2012年春节业绩目标,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额外奖金。”
文件同时写到了上述工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的三种方案细节。最后阐述了补偿标准:“法定经济补偿金标准”、“百事经济补偿金标准”。
“法定经济补偿金标准”包括,“以在百事灌装厂工作的年数乘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对于实际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的,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数,补偿的计算以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不满一年的时间将以从高取整的原则进行计算 (半年、一年)。”
“百事经济补偿金标准”与上述标准的区别在于,计算月平均工资时,“(百事经济补偿金标准)无三倍社平工资封顶。”
保障方案最后说,三种补偿方案、两种补偿标准“只是原则”,具体操作将按公司未来颁布的实施细则执行,且需完成相关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