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百事灌装厂员工维权风波有望和平解决。日前,百事大中华区发布《关于正式员工保障方案的公告》与全国24家百事可乐灌装厂、近2万名灌装系统员工进行沟通。百事公司给出了三种保障员工利益的解决方案供员工选择,同时再次重申了员工工作与各项利益“两年不变”的承诺。百事大中华区给《信息时报》发来声明称,这是“已超出劳动法规定要求的方案,我们已收到了来自员工代表和工会的积极反馈。”
百事向员工提供三方案
据了解,百事公司向员工提供了三种选择:一,员工可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以往服务百事的年限继续累积,继续履行现有合同,一切照常。二,对联盟有疑虑的员工,可在交易完成后,获得对百事以往服务年限支付补偿的方案(补偿标准参照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同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公司心存疑虑,不愿留用的,可在拿到补偿后离开。三,对联盟有更多信心的员工,可在交易完成12个月后,获得对百事以往服务年限支付百事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的方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未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将重新开始计算;不愿意留用的,可在拿到补偿金后辞职。
另外,百事还对法定经济补偿金标准进行了解释,即“以在百事灌装厂工作的年数乘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对于实际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的,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数,补偿的计算以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这份解决方案针对员工维权风波,给予了员工比较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利。员工可以按照第一种方案继续留在公司,其工作年限及相应待遇不会受到联盟的任何影响;也可以在联盟获批后,拿到法律框架内的补偿而离开公司或继续留任;第三种方案则提供了更为优厚的补偿,前提是要求员工在联盟获批后持续工作一年。
并购不影响员工权益
据悉,上述这份保障方案,是百事与其员工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地方工会等各方进行公开沟通后出台的。法律界人士表示,百事中国的方案确实已超出了中国《劳动合同法》的保障范围。
此前,为安抚全国灌装系统员工,百事大中华区曾多次公开表示:“因联盟计划所涉交易为境外交易、不涉及灌装厂法人地位及股东变化,根据《劳动合同法》,联盟计划并不影响灌装厂同员工的劳动关系。”此外,百事又给出了灌装厂员工工作岗位与待遇“两年不变”的承诺。
劳动法专家、金杜律师事务所姜俊禄博士表示,此次康师傅与百事合作只涉及原百事灌装厂投资人变更,企业法人资格并未改变,其对外的法律权利义务没有改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百事康师傅联盟如果获批,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样说来,按照中国现行法律,百事是无需提供赔偿的。百事当前给出的最新方案,基于服务年限给予员工补偿或者保留员工补偿的权利,已高出劳动法律规定要求的公司的义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