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禁止生产经营生食水产品目录管理细则》正在制定中,银蚶、呛虾将明确被纳入“禁食”范畴,商家不得生产经营。这是新民网记者今天(18日)从市人大常委会上获得的信息。
“以前我们也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生食水产品的生产经营作出规定。”市食安办副主任顾振华告诉新民网记者,但由于法规较多,相互间不乏存在矛盾、冲突,需要进行整合,“所以现在将以前一些禁止生产经营的生食水产品,以目录形式确定下来。”
顾振华说,相比以往的法律法规,以目录形式明确禁食的水产品更为灵活,“有些水产品是完全禁止的,比如毛蚶、银蚶、呛虾;有些则是季节性禁止,比如夏秋季节不能生产经营蟹糊等。”顾振华指出,目录的形式方便监管部门随时动态调整,“可以及时将查处到的一些不能食用的产品纳入目录中。”
尽管禁食产品目录中的具体种类仍在进行调研,但顾振华透露,有一些产品已经肯定被纳入“禁食”行列,“毛蚶、银蚶、没有经过三次腌渍的新鲜海蜇、还有上菜时仍是活蹦乱跳的那种呛虾。”而不少消费者青睐的生鱼片则不在禁食行列,“只要(生鱼片)质量和操作达标,是刻意出售生食的。”顾振华说,如果水产品被纳入目录,就意味着绝对禁止生产经营生食,“一旦出售,就会对商家进行处罚,最高可以罚款货值的5倍。”
顾振华同时透露,一旦“禁食目录”制定完成,将在网上向社会共识,“消费者不管是在流通市场还是饭店,只要发现这种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均可以拨打12331食品安全监督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