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对市面上销售的干货制品进行比较试验,抽取81批次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的有71批次样品,达标率为87.7%;3批次水产干制品样品铝含量超出标准,6批次产品二氧化硫超标。
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对在广州市面上销售的干货制品进行比较试验,分为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干制品、水产干制品三类,包括蔬菜脆片、干制香菇、黑木耳等。本次比较试验共抽取81批次样品,经检测,所检项目完全符合标准要求的有71批次样品,达标率为87.7%。不达标的项目分别有水分、铝、二氧化硫。其中,3批次水产干制品样品铝含量超出标准,包括广州市金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琼彬”虾米(250g/包,2012-8-15)等。
水产干制品在加工过程中通常会使用明矾(硫酸铝钾及硫酸铝铵)来沉淀藻类泥沙,采用过量的明矾来沉淀藻类泥沙,而在后续工序中又没有冲洗干净,导致残留超标。如果长期大量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导致人体摄入铝过多,有可能会引起神经系统的病变,表现为记忆减退、震颤与身体协调障碍等,甚至可能增加老年性痴呆的风险。
二氧化硫类物质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如生产厂家为了使干货制品特别是银耳类的食用菌干制品的产品外观好看和较长的保质期,而过量使用二氧化硫类添加剂,则会导致食用菌类产品中二氧化硫超标。据有关专家介绍,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但如果长期食用二氧化硫含量超高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其毒性主要表现为经职业接触和过量进食所引起的急慢性危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二氧化硫类物质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及允许最大残留量,其中对食用菌干制品允许最大残留量为0.05g/kg,蔬菜干制品允许最大残留量为0.2g/kg。本次比较试验有3批次蔬菜干制品、1批次食用菌干制品及2批次水产干制品样品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包括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称重的多味鱼(2012-8-24)、清远市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鼎福” 芋合梗(300g/包,2012-9-1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