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江阳区一大型超市糕点销售区,30多袋“酥点6”等糕点的包装袋上,重复粘贴着两张生产日期标签,经江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均系过期食品。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对泸州市各大超市进行走访发现,在多家超市货架上,均不乏快要过期的食品。两层标签过期食品被查获
泸州市江阳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负责人饶吉介绍,执法当日,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摆放的“酥点6”等糕点的包装上重复粘贴有两张生产日期标签,撕开上层标签(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13日)后,可清楚看到第二层标签上,原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26日。
同一份糕点,经过重复贴上生产日期标签后,就让生产日期足足向后推迟了半个月。饶吉说:“按照糕点仅有几天的保质期推算,即便是‘变了脸’,糕点也已经过期了。”
由于该超市涉嫌篡改食品标注内容和销售过期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涉嫌商品已全部被执法部门暂扣,案件也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多数超市没有标注相关醒目提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流通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场所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醒目提示,如果不明示且拒不处理的,工商部门可处最低2千元、最高3万元罚款。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对泸州多家超市进行了走访,多数商家均没有向消费者标注醒目提示食品已临近保质期。
据了解,为了在商品过期前销售出去,商家多将快到保质期的食品,进行降价打折出售。困境两难临界商品专柜没起到作用
早在2011年,泸州市工商部门就建议各大超市和零售商铺设立临界商品专柜。但是,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到,在泸州,仅有重百、汇通等几家大型超市在糕点销售区设立临界商品专柜。
饶吉表示,超市食品一般都能在过期前,将其处理掉,因此超市设此专柜意义不大。而存有临近过期食品的个体商铺,又没有能力对此专柜进行运作和管理,甚至无处摆放,“临界商品专柜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