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市民李先生向晨报记者反映,自己在乐天玛特巢湖店买到一袋过期汤圆。随后,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此事。该超市一位负责人表示,这袋汤圆可能放在冰柜柜底,员工理货时疏忽所致。目前,该超市表示愿意按照商品十倍价格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并将登门道歉。
事件
2月17日,家住巢湖市溯芳楼的李翔同时向工商部门及媒体投诉,称自己当日14时14分,在该市乐天玛特商场三楼超市购买了两袋宁波汤圆,没出商场门他就发现其中1袋竟然过期10多天。他向超市食品柜台的当班经理理论,该经理却说:“不管你找工商还是找媒体,我都不怕!”一气之下,李先生当即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向媒体求助。
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很快就赶到现场,对情况进行了解之后,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超市负责人同意更换,并酌情适度赔偿。但李翔不同意这个处理结果,他表示,超市方必须对自己的态度进行检讨,不但要向他本人道歉,还要向全市人民道歉,此外就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他进行赔偿。
记者帮忙
该超市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超市员工疏忽所致,这袋汤圆可能放在冰柜的柜底,员工理货时没有注意到。超市已按照“假一赔十”的原则,向消费者赔偿了60元,只是消费者不接受,赔偿钱款已交给工商部门了,由他们代为转交。该负责人表示,等本月20日商场总负责人回来后,他们会登门向消费者道歉。
进展:等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