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曾第一个挑起“福寿螺”官司的台湾籍患者杨先生诉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法庭上,尽管杨先生的朋友亲自到庭作证,但蜀国演义公司仍然对杨先生是否曾在其餐厅就餐以及染病原因提出了质疑。
昨天,杨先生亲自参加了庭审,他的一个朋友也专程从高雄赶来为他作证,以证明他和杨先生一家曾于2006年6月23日在蜀国演义餐厅就餐。庭审中,杨先生出示了他在蜀国演义就餐时拍摄的5张照片,并出示了他在北京及广州多家医院就医时的病历。
针对杨先生的起诉,蜀国演义公司一方却在庭上表示,杨先生并未提供就餐的发票或其他就餐凭证,仅凭照片不能证明杨先生确实曾于2006年6月23日在蜀国演义餐厅就餐。该公司代理人坚称,相机的日期设定是可调的,而证人与杨先生之间系朋友关系,且对部分经过已记忆不清,因此他的证言不能采用。另外该代理人还认为,杨先生居住的广东地区是广州管圆线虫病的发源地,不能排除杨先生在广东感染此病的可能性。
昨天,由于原、被告双方都准备了大量的证据,而且就一些事实性问题双方产生了较大分歧,因此庭审仅进行了一半,该案将择期继续审理。
杨先生起诉称,他因在蜀国演义餐厅就餐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索赔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