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7日,山西省食药监局通报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水果制品、豆制品、饮料3大类,其中一款五香豆干检出了三项指标不合格。
据悉,这6批次不合格食品中,4批次为饮用水,来自沁水县九鑫矿泉饮品有限公司、阳城县云蒙山矿泉饮料公司、阳城县云浓纯净水厂、运城市盐湖区解州三泉离子水厂4家生产企业。4批次饮用水存在的问题相同,均为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不合格豆制品为繁峙县繁城镇香香豆腐干销售的标称繁峙县晋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豆干,不合格的三项指标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豆干再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豆干制品中为不得使用,同时,该标准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临汾市尧都区果王副食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甘肃果益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凤凰情人梅,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2.53g/kg。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0.35 g/kg。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