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随着夏天的到来,不少市民外出踏青,都忍不住采摘尝鲜,但需要格外注意的是,不要误采误食有毒野果,以免引起中毒。尤其要注意的是,马桑果和桑葚特别像,所以市民在购买时要注意,千万别买错了。
据了解,马桑果又名毒空木,水马桑、鸭食木、鸡瘟柴等,为桑科,被称为“桑葚的近亲”。马桑果豌豆大小,圆形多肉,未成熟时呈绿色,每年5至6月份成熟,初呈鲜红色,后渐变为紫黑色,味甜略涩,有剧毒,外形似桑葚,容易被当做桑葚误食中毒,甚至引起死亡。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马桑果中毒于食用后30分钟至3小时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食用较多者,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呼吸停止或心搏骤停(呕吐物中含紫红色马桑果汁或粉红色果渣水),上腹部隐痛等症状,轻型患者表现头昏、乏力、面色苍白、出汗、流涎,但神志清楚,无抽搐。重型患者呈现神志恍惚、昏睡、瞳孔缩小或扩大,反复抽搐,抽搐时口唇、肢端发绀。危重型患者呈现昏迷、呼吸衰竭以至呼吸停止。目前,马桑果中毒没有特效的解毒药物,一旦发生中毒,必须立即催吐,并及时用小苏打10克溶于500克温开水中灌胃,如无小苏打,催吐时可饮用1%的温盐水,直至呕吐物与饮用的温盐水一致,也可用蛋清灌胃,同时将中毒患者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到郊外游玩时不要采食外形似桑葚的野果和不认识的野果,野菜,避免误食有毒食物引起中毒。
来源: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