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韩国驻华使馆已于7日照会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将从当日起对中国输韩泡菜恢复10%比例的入境常规抽查。历时2年多的中韩泡菜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曾于2005年10月21日以从中国进口的泡菜中发现寄生虫卵为由,对中国泡菜实施100%比例的入境“精密检查”。
国家质检总局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强对输韩泡菜的质量监管,对输韩泡菜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了一批差的企业,实施从原料种植到产品出口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了出口泡菜的质量安全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韩方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中韩质检磋商合作机制,促使输韩泡菜问题通过友好协商得以妥善解决。
2007年8月,在质检总局的努力下,韩方同意将携带卫生证书的中国泡菜的抽查检验比例从100%降低到20%。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泡菜对韩出口20.2万吨,货值1亿美元,均没有出现携带寄生虫卵问题。
质检总局表示,虽然历时2年多的中韩泡菜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但质检总局还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交流与合作,确保我国输韩泡菜贸易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