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扰攘了6年之久、有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之称的“解百纳”争夺案最终落定。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
昨天,山东葡萄酒企业张裕向本报出示了盖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公章的文件,题为关于“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其中,中粮长城葡萄酒、山东威龙、中粮酒业、王朝葡萄酒等都卷入了这场大战。
据介绍,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复审决议中,几份商标注册成为了关键,包括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注册的“解百纳”商标;在建国后,张裕又先后三次(1959年、1985年和1992年)申请注册并备案。
据悉,在2001年张裕向工商总局申请为“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这一行动遭到了其他一些企业的反对,从而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
到底“解百纳”是品牌还是葡萄酒品种,这成为了双方纠纷的关注点。张裕方面认为,解百纳是70年前就原创的品牌,1998年以前只有张裕生产“解百纳”。而包括威龙等企业则认为,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不是张裕独有的。
而对于“品种说”不利的是,在包括国家葡萄酒标准(GB15037-2006)和《中国葡萄酒酿酒技术规范》,并没有明文写有“解百纳”这个品种。
记者昨日在超市发现,目前在外包装上标注为“解百纳”的葡萄酒不下30种,既包括十几元的廉价葡萄酒,也包括部分进口的洋葡萄酒品牌。有正在挑选的消费者对记者表示,一直都认为“解百纳”只是葡萄酒的一种分类。(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