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媒体公开两个重点建议的有关内容,根据承办单位的办理目标,广大家长关心的中小学生午托班和午餐问题,将于年内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同时我市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经营管理也将有一个根本性的好转。
关于进一步规范“午托班”管理的重点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重点建议是今年4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为使这两个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开建议题目、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及办理目标措施,让市民群众和有关方面监督促进建议的办理。
根据市教育局等承办单位的办理目标,我市将集聚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方力量,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学校尽力、社会参与,属地管理、部门协调,加强监管、保障安全为基本思路。建章立制,规范和加强管理,保证在年内从根本上改变校外午托班无证无照经营,以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局面,并逐步建立起校外午托班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中小学午餐午休这一民生问题,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理举措提出,继续完善学校和学生安全保险体系,在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增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
根据市贸工局等承办单位的办理目标,我市将对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实行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方式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确保我市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经营管理有一个根本好转,推动废旧物品回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其中将尽快落实废旧物品分拣场所规划,多渠道解决行业用地问题。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重点建议办理与督办情况通告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点建议处理办法》,现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办理与督办情况通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重点建议(4件建议合并) 肖幼美市贸工局(主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公安消防局、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王华君
办理目标和措施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对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确保我市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经营管理有一个根本好转,推动废旧物品回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近期目标:今年要实现“三个一”,即出台“一个办法”,落实“一个规划”,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
1、修改制定《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包括:修改制定《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完善工商登记规则,引导回收企业合法经营;保持废品回收行业平稳发展。
2、开展废品回收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包括:对废品回收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开展废旧家电拆解活动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清理整治废旧家电翻新上市。
3、尽快落实分拣场所规划,多渠道解决行业用地问题。包括:限期完成分拣场所规划落地工作;挖掘各区可利用土地资源;在商业区和居民区规划配套废品回收点。
4、建立废品回收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
5、打击废品回收行业刑事犯罪行动,消除治安隐患。包括:以打开路,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铁碗整治,确保打击实效;打防并举,建立起“打、防、控、治”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
6、加快分拣场所建设,规范分拣场所运作。上述主要工作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部分单项工作按办理方案规定时间完成。
关于进一步规范“午托班”管理重点建议(4件建议合并) 肖幼美市教育局(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法制办、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庄义婷
金依俚
梁锡武
办理目标和措施
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市人大要求,集聚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方力量,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学校尽力、社会参与,属地管理、部门协调,加强监管、保障安全为基本思路。建章立制,规范和加强管理,保证在年内从根本上改变校外午托班无证无照经营,以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局面,并逐步建立起校外午托班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中小学午餐午休这一民生问题,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坚持由家长家庭履行法定职责,接受子女回家午餐午休。包括: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与贯彻力度;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调整学校布局和学区划分,推进就近入学。此工作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
2、保障各中小学校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尽力提供学生午餐午休和寄宿服务。包括:依法配备中小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按规定配齐配足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研究安排学校非教育教学服务管理费;加大投入,对现有学校食堂实行升级或改建。前三项工作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四项工作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
3、对无法补建学生食堂或学生食堂供餐能力已达极限的,实行校内午休校外配餐。包括:研究制定实施《深圳市中小学学生校外配餐管理办法》和规范合同文本;研究对配餐企业给予必要的优惠扶持政策;校内午休校外配餐于今年秋季在罗湖区先行试点。上述工作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
4、实行校外午托机构举办者由个体自然人向法人的转变,允许社区内居委会和有实力的社会教育机构举办符合条件的校外午托机构。包括:社区内居委会与校外培训机构可按要求自行申办校外午托机构;研究制定《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此项工作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
5、继续完善学校和学生安全保险体系。在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增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此项工作于2008年12月32日前完成。
6、集中开展现有无证无照校外午托班专项整治。包括:对现有校外午托班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有安全隐患和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取缔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等不具备开办条件的校外午托班。此项工作在2009年2月28日前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