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该局将设10个内设机构,负责13大项工作,履行新职能后,他们将在一些环节遵循受理、审评、审批三权分离原则,进一步增加公开透明度。
据了解,此次国家药监局职责调整中最大变化是: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卫生部;将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由卫生部划入国家药监局。
在国家药监局新的职能设置和人员编制中,设立了10个内设机构,其中根据最新调整的职能,食品许可司为新设机构,该机构将承担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的管理工作;同时稽查局也将增加拟订对消费环节的餐饮业、食堂、药品、化妆品等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的职能。
“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此次划转国家药监局管理,将理顺其从审批到市场监管的关系。职能划转后,国家药监局将对保健食品市场上的问题进一步调研,准备重新理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工作方案,在实施时,对那些保健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批准文号进行撤销,对其重新审评及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