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备受关注的“解百纳”商标一案在京首次开庭。从开庭的情况来看,张裕主张“解百纳”并非通用名称的主张还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而原告方提交证据说,“解百纳”在业内一直被视为一个葡萄品类。看来,现在断言“解百纳归属张裕尘埃落定”尚为时过早,其真正归属需等待法庭的判决。
这起牵涉到巨大经济利益的红酒“第一案”,涉及到同知识产权规则国际惯例的冲突,也引起了国际葡萄酒行业的强烈反应。据悉,作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张裕的外资股份占到40%。
业内人士指出:一旦张裕在这场挑战国际性规则的“商标战”中胜诉,不仅标志着全球所有葡萄酒企业在中国使用“解百纳”这一通用名称,都要向张裕支付“买路钱”,更意味着,全国消费者在购买“解百纳”这种普及型红酒之时,不得不多付出20亿元的消费成本。
今年8月,就有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撰文指出,“解百纳”注册为商标可能引发同知识产权国际惯例的冲突。“解百纳”是法文“Cabernet”一词的音译。翻译名称的知识产权不同于原创名称的知识产权,而是附属于原创名称的——
法文“Cabernet”作为酿酒原料的葡萄品系,包括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这是葡萄酒行业家喻户晓的惯例,国际上除了中国,从来没有哪个国家的葡萄酒用“Cabernet”这个直接说明葡萄酒原料的词或者它的外文译名注册葡萄酒品牌。在一般消费者的心目中,“解百纳”以前也被视为葡萄酒的一个共享品类。
“听到这一消息,我极为震惊”。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ICE首席代表、中国区总协调官赖世平表示,意大利几乎所有地方都在种植和生产“解百纳”,“如果按照张裕的说法,那我们的葡萄酒出口中国、是否也应该向其缴纳商标使用费呢?”
美国国会有关部门在近期的报告中也对这一事件进行了特别提示,希望美国葡萄酒生产和出口商高度关注“解百纳”官司的进展,避免利益因此而受损。
另外一位欧洲葡萄酒进口商则表示,“这件事情如果在欧洲发生,是不可能通过注册的。”他说,张裕出口的“Cabernet”葡萄酒标注的是“彩龙”商标,而不是“张裕解百纳”。
在这些外国葡萄酒同行看来,“Cabernet”是国际葡萄酒业公认的一种葡萄品系,是葡萄酒业的共有资源,只是因为销到中国,才用了“解百纳”这个中文译名,现在这个译名变成了商标。如果“解百纳”可以变成商标,法国人也可以把“Cabernet”抢注为商标,英国人可以把“Cabernet”的英文译名抢注为商标,德国人可以把“Cabernet”的德文译名抢注为商标,其他所有的葡萄品种,诸如雷司令、霞多丽、蛇龙珠等都可以变成商标。这是明显违背知识产权国际惯例的做法。
中国食协葡果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强指出,“解百纳”并不属于高端葡萄酒,是大众化产品,制作工艺也不复杂。目前市场上有30多种解百纳产品,价格从10多元到数百元不等。据超市销售员反映,一般来说,30至40元的解百纳产品卖得较好。
有分析认为,如果张裕在此案中胜诉的话,不仅将颠覆国际葡萄酒行业200多年通行的行业规则,中国消费者也将即刻面临窘境。根据中国酿酒协会的统计,2007年我国葡萄酒销售规模约为150亿元,其中“解百纳”的市场份额高达30亿元。如果其他品牌因为商标原因停止生产解百纳,那么,在市场需求量以正常比例增长的前提下,由张裕完全控制的解百纳市场,每年可能给消费者增加数亿元的消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