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瘦肉精”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三名湖南籍男子邓云高、刘训尧、肖学庆被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今年2月,广州发生导致70人发病的“瘦肉精”中毒事件。广州市有关部门对市内各大生猪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展开地毯式清查。邓云高等人即是在此次清查中落网。
39岁的邓云高是湖南湘潭县人。从2008年10月开始,他在位于白云区的金戎牲畜交易批发市场承租档口销售生猪。刘训尧和肖学庆二人则是在市场内打工人员,日常工作为赶猪、搬猪、过磅、洗栏。
起诉书称,今年2月21日,邓云高接收一批来自湖南的生猪,明知这95头生猪含有“瘦肉精”成分,仍分两批在金戎市场内档口和场外的公路边销售。
2月22日凌晨1时许,广州市白云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对邓云高所售生猪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含有“瘦肉精”成分的生猪31头。同日,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从这些生猪中抽取五份尿液样本,并从四份样品中检出“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的化学名)成分。
邓云高在为自己辩护时说:其生猪“三证”及耳标齐全,这些生猪入场销售也经过动物检疫部门驻场工作人员允许。
生猪流通环节上的“三证”分别是指:《非疫区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均在动物所在地办理。“三证”包含的信息有:畜主、动物种类、数量、启运地点、到达地点等。“三证”必须要相互佐证,同时出具。
而耳标则相当于猪的身份证,亦由当地动物检疫部门提供,与“三证”构成一个可供查询的完整链条。
据邓云高供述,司机将生猪拉到牲畜批发市场后,将“三证”交与动检部门驻场工作人员核对后即可入场。驻场工作人员并未对生猪进行实质性的检验,这在批发商看来就是“允许销售”的表示。
换句话说,如果不是“瘦肉精”中毒事件引发地毯式清查,这批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物质的生猪将被正常售出。邓云高的供述显示:发证源头难辞其咎,而终端监管亦流于形式。
更为严重的是,“三证”及耳标已经形成地下交易黑市,且造假行为时有发生。3月3日,佛山截获一批含“瘦肉精”外地生猪,证件资料显示该批猪只来自肇庆市鼎湖区。肇庆市食品安全办次日澄清说:该市并未在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总所领取这批生猪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消毒证明亦属伪造。
“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后,广州市司法机关先后批捕了15名嫌犯,涉及增城、花都、海珠和白云四地。此次为“瘦肉精”案首度开庭,未做当庭宣判。随着其他案件陆续开庭,生猪流通环节的相关监管漏洞将进一步公之于众。
2009年广州“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经人大代表审议后进行了六处修改。其中一处增加了“认真吸取‘瘦肉精’中毒事件教训”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