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抽油烟机工作时噪音过大,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日前,山东省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经调解,经销商对消费者购买的抽油烟机作了退货处理。
2009年11月上旬,枣庄市消费者李某在某电器经销商处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抽油烟机。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李某发现抽油烟机工作时噪音过大,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便同经销商联系,要求退货。经销商了解情况后,表示可为李某调换同型号其他抽油烟机。李某不满意,到枣庄市消协投诉。
消协人员受理投诉后,询问了李某使用抽油烟机及机器工作时的具体情况,并联系经销商去李某家现场了解抽油烟机工作噪音的大小。经检测表明,该机器工作时的音量比标准限度高出10分贝。经调解,经销商对李某购买的抽油烟机作了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