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粮油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8日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粮油收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和存储粮油收购政策,制止粮食囤积与价格投机行为。
通知称,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六年丰收,今年夏粮再获好收成,国内供需平衡有余,库存充裕,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但是,近来一些地区出现灾害性天气,导致粮价上涨预期增强,一些企业盲目“跟风”抬级抬价在短时间内大量收购粮食,致使出现农民惜售、企业惜卖、市场供求一时骤紧的局面。这种做法扰乱了粮食市场秩序,给正常经营的企业带来困难,也不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临时存储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加强收储业务管理,加强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通知还强调,按照《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收购政策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转圈粮”、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指出,为稳定市场预期,当市场价格明显高于最低收购价较多时,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可暂缓轮入,并按管理权限报批后适当延长轮换空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