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品牌豆浆机榨汁机 试验对比仅5个合格
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23个品牌的豆浆机、榨汁机或搅拌机、食品加工器等厨房电动机械,并对这23个品牌进行了产品比较试验。试验结果显示,23个样品中,有17个品牌的厨电机械未标注国家现行标准。
产品比较试验9个项目完全合格少
23个接受产品比较试验的样品包括:豆浆机9组,榨汁机、搅拌机10组,食品加工器4组,价格从145元/台至2280元/台不等,品牌基本涵盖了成都市场上的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
比较的项目包括标识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9个项目。结果显示,23个样品中,未标明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的就有17组。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国家标准是企业生产产品的法定准则,任何企业都应该认真执行,并应在产品上标注。现行家用厨房机械标准于2010年2月1日实施。比较试验中检测出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7个样品,都没有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生产的产品,其中有1组标注不规范,另有6组标注执行的是国家旧标准。
部分样品的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倾向于功率大的,这也给个别企业以“可乘之机”,虚标产品功率。比较试验结果表明,23个样品中,有 21个样品的实际电机输入功率与标称功率偏差在-20%以上,其中7个样品偏差超过-30%,有1组样品的偏差甚至达到了-57.5%。另外,部分样品内部布线和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不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触电危险。
省消委会发布的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所有9个项目都合格的样品,只有5个品牌。
向企业去函建议质监部门加强监管
比较试验结束后,省消委会将23组样品比较试验的结果,函告了生产企业,并征求意见。“从回复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比较重视,确认了本次试验结果,也对不足之处进行了相应整改。一家公司还要求销售商将存在问题的商品下架。”省消委会一名负责人说,但也有数家企业对此次去函没有回应。
省消委会建议政府质监部门加强对产品的监管力度,同时希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