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张裕A(000869)发布公告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持调解,母公司张裕集团已经与中粮酒业等6家公司就“解百纳”商标使用问题达成和解。而这也意味着, 这个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商标争夺战,在历经10年后终于告一段落。
10年“解百纳”之争
“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的跨度时间长达10年之久。2001年5月8日,张裕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此举当即就遭到业内其他企业的联合反对。反对企业认为,“解百纳”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称,是酿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是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企业都无权私自占有为由。
2002年7月10日,国家商标局认定“解百纳”是红葡萄酒的原料品种的名称,并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对此,张裕公司不服,此案由此进入了漫长的行政复审。
2008年6月,商评委裁定“解百纳”不属于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