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电饭煲有问题 商家也要负责到底
春节假期里,很多市民都忙着走亲访友。而家住滨州市阳信县幸福小区的张女士却遭遇到了巧妇难为“有米无炊”的尴尬。
节前,张女士为了提升生活品质,让家人能够收看更加清晰完美的春节晚会节目,从一家电商场精心挑选了一款42寸的LED液晶电视,并享受到“买一赠一”的活动,获得了一款价值399元的电饭煲。
2月11日,当众多亲朋好友在张女士家里欢聚,开怀畅饮。谁知一直使用正常的电饭煲却出现漏电现象,导致米饭做成了夹生饭,众人是酒足饭不饱,张女士也是尴尬异常。事后,张女士怀疑电饭煲存在质量问题,遂到商场要求更换。商场人员检查后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由于是赠品,不能免费维修或更换,要求张女士交纳60元的维修费。张女士认为电饭煲在保修期内,收费不合理,拒绝交纳。
争执中,商场另一名员工竟然直白得表示:“赠品就是白送的,出了问题一概不管!”如此不负责任的言语激怒了张女士,她立刻拿出发票和保修卡质问商家,但商家解释说发票和保修卡只是针对液晶电视机,随赠的电饭煲不享受保修政策。无奈之下张女士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消协工作人员接报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向商场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奖品(包括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获得的赠品、免费服务等)及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都应保证质量,并未免除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责任。也就是说赠品质量有问题,商家照样有更换、修理的责任,而不能够“一概不管”。同时,消协工作人员也建议张女士在获得赠品时,切记要让销售商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等,证明赠品的出处,为以后维权取得证据。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免费给张女士更换了一款附有“三包卡”的电饭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