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是许多人都非常喜欢的菜,虽然说各人喜欢的口味不尽相同,但是总体来说暗红透亮,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红烧肉才能达到好菜的标准。
红烧肉是老公的最爱,而我,一个对猪肉不是很感冒的人,在吃过几次不大正宗的红烧肉后,对这道菜更是提不起兴趣来。可是,经不住那个人的念叨,就在做了一次之后很久的昨天,又一次尝试了一回。
因为做好之后天色已经暗沉了下来,拍的照片不是很好,但是,我要很不自谦地借用老公的原话自夸一句:“味道太棒了!”肥肉酥软,一点点油腻的感觉都没有。而瘦也煎得刚刚好,有嚼头,但是不会柴。连我们家的小家伙也频频举筷瞄准它。最后的结果是,这一小碗红烧肉被我们一家三口一顿就吃了个底朝天。
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是,买肉的时候我怕家里的刀不好切,就直接让肉摊的人给切的块,切得太惨不忍睹了。虽然回家后我还改过刀,就这,最后的成品也是乱七八糟一团。看来下次得自己动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