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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费警示:勿食有毒海丝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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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期检查发现,个别市场经营者和部分餐饮企业仍在购进和出售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海丝螺。对此,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9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不要食用易引起神经性中毒的海丝螺。

目前,北京未发现群体食用海丝螺中毒现象,此前卫生部门收治的6名中毒者已全部治愈。

海丝螺是织纹螺的俗称,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据专家介绍,织纹螺在生长过程中,因摄取赤潮中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消费者食用后可引起神经性中毒。

鉴于个别市场和餐馆仍在购进、销售海丝螺的问题,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卫生等相关部门已采取了积极的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和餐饮业的监督管理。

据了解,浙江、福建等省份已立法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销售海丝螺等有毒有害食品。2004年7月,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的紧急通知》,在北京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

慎食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有些地方还称作割香螺、甲锥螺,一般生活在近海的礁石附近和泥沙底,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因其体内含有“石房哈毒素”,人食用后会因神经传导中断而中毒。近期,我国不少地方都发生因食用织纹螺而中毒的事件,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温岭市、玉环县近年曾连续发生几起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但是,部分群众仍心存侥幸地食用,给食品卫生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有关资料表明,织纹螺本身无毒,其致命的毒性是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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