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岁之前,一直不喜欢吃排骨。念书那会,屋里的姐妹有一个头高大的,每次从食堂打排骨回来,总是步履轻盈,一脸灿烂,不用说,那闺女是中意排骨的。N 年过去,她却真的从一身婴儿肥变成清秀的排骨女郎了,慨叹人生嬗变的闲暇,也奇怪早前怎么没发现排骨居然也可以这么好吃的,呵呵。
排骨的滋味,在于它很坦率也很大气,暴露的优雅彻底,却不过分油腻,吃的时候,又可以光光的只剩一根骨头,没留半点咀嚼的麻烦跟拖沓,干净利落,绝不豁皮。
所谓高升,就是:1酒、2醋、3糖、4生抽,材料加放步步增加。这个做法,非常简单,但做出的排骨味道奇好,软嫩香滑细致入味。那些如我当年不爱排骨的,不妨一试吧。
主料:猪小排一斤半;
1大勺黄酒、2大勺米醋、3大勺白糖、4大勺生抽、5大勺水。
1、热锅温油,入排骨,煸炒2~3分钟;
2、肉有些泛金黄色就可以了;
3、加1大勺黄酒、2大勺米醋、3大勺白糖、4大勺生抽、5大勺水,佐料刚刚及齐排骨就可以;旺火烧滚,转文火焖30分钟左右;
4、看汤汁收到挂住排骨就可以了,酥烂嫩滑,一吃就知道它这名儿真不是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