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最开始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气,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后来,由于清明与寒食的日子接近,而寒食是民间禁火扫墓的日子,渐渐的,寒食与清明就合二为一了,而寒食既成为清明的别称,也变成为清明时节的一个习俗,清明之日不动烟火,只吃凉的食品。
社饭,是居住在古称“五溪地区”的各族人民过清明节时食用的节日食品,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所谓“五溪”,指的是湖南西部沅江上游的五条主要支流。
长期以来,每到大地回春的阴历二月.居住在“五溪地区”的各族村民纷纷过春社节,家家户户兴高采烈上山摘艾蒿,挖苦蒜,洗净切细,挤掉苦汁,文火焙干,按照适当比例,与糯米、粘米、腊肉、蒜苗、五香、咸盐等混合,用土灶锅煮熟,或用铁锅焖熟。观其外貌酷似“野菜饭”,明显保留远古时代采集生活的遗风,但味道却十分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