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加拿大游学期间,每天和我微信最多的就是,国外的食物吃不惯,想念妈妈的美食了。
列了一堆的菜单,要求回来后做给他吃个够。
排列第一的就是红烧肉,还是红烧肉。
等儿子回来,当娘的也迫不及待的去买了上等的五花肉,看见有新鲜的笋于是也带了一些回来,想着这样做孩子吃着也不会太油腻。
事实这个做法是正确的,笋吸足了红烧肉的美味,加上那个料汁,拌饭绝对是一流的。
儿子回来看见家里新添的厨具,很兴奋,嚷嚷要自己动手做。
想想这款捷赛厨师锅,本身就是为不善烧饭的人设计的,菜单界面一目了然,孩子自己做也是没问题的。
备好了材料,于是儿子开始做红烧肉了。。。。。